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

  • 2025-11-20

项目名称: 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

项目编号: WXHS202103001

招标公司: 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子巡更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

项目地区:江苏 无锡

免费查看原文

[0]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HS202103001 项目名称 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

标段编号 WXHS202103001-X05 标段名称 智能化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0]1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智能化工程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惠山区玉祁街道民主村,东至玉锦路,南至玉丰路,西至玉秀路,北至唐平大道

2.1.2 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建筑面积为196249.12平方米,包含2~14号住宅楼、1号商业及物业用房。本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包含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居家防盗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系统、一卡通门禁管理系统、监控机房建设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本标段建安造价约75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 75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1月04日 ,竣工日期: 2026年07月02日

2.1.5 其他: 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3/11/2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11/2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8/2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11月20日 17:00 时至 2025年11月25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03日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虞琰卓、钱足平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5年11月2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0]1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智能化工程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惠山区玉祁街道民主村,东至玉锦路,南至玉丰路,西至玉秀路,北至唐平大道

2.1.2 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建筑面积为196249.12平方米,包含2~14号住宅楼、1号商业及物业用房。本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包含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居家防盗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系统、一卡通门禁管理系统、监控机房建设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本标段建安造价约75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 75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1月04日 ,竣工日期: 2026年07月02日

2.1.5 其他: 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3/11/2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11/2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8/2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11月20日 17:00 时至 2025年11月25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03日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虞琰卓、钱足平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5年11月20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