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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江苏(常州金坛)地方粳糯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江苏薛埠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 2025-11-20

项目名称: 11月24日江苏(常州金坛)地方粳糯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江苏薛埠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jsd25112403

招标公司: 江苏薛埠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粳糯稻

项目地区:江苏 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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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江苏薛埠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 粳糯稻购销合作 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 25 年 11 月 24 日 10 : 45

(二)交易方式:交易全部采取 网上远程交易 模式 , 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 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 进入 “江苏地方粮食购销合作(以采竞销)双向交易专场” 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 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 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线下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 202 5 年产 粳糯稻 购销合作的权利。(详见交易清单)

2.采购轮入粮食

2.1品种、数量

202 5 年产 粳糯稻 1500吨 , 共1 个标段。 (详见交易清单)

2.2质量要求:

必须是2025年产新稻谷,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移交粮食和市场执法部门处理。

质量要求:2025年产粳糯稻,等级国标二等以上 ,出糙率≥79.0%;水分含量≤14.5%,水分含量超过14.5%委托方有权拒收; 杂质≤1.0%,杂质1.0%-2.0%需除杂后净粮入仓,筛下物由合作方带回,杂质超2.0%的拒收,除杂费用10元/吨; 谷外糙米含量≤4.0%;互混率≤5.0%;整精米率≥58.0%;黄粒米含量≤1.0%;色泽气味正常。其他质量指标达到国家规定中等标准以上,品质指标宜存,其他食品安全卫生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指标标准。卫生指标、安全指标、库存品质指标不符合政府储备粮相关标准的,拒收,无泥芽谷、无生霉粒、无虫粮、无陈粮互混。

2.3入库价格 : 固定价 2800 元/吨。

2.4轮入时间: 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交货。

2 .5 交收地点 : 江苏薛埠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指定库点。

3、销售轮出粮食

3.1销售轮出的粮食为本次采购的粮食在未来时点轮出的粮食,销售轮出的粮食轮出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 交易底价为仓库车船板价:粳糯稻2840元/吨(202 6 年出库)(具体参见交易清单) (具体参见交易清单)。

3.2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双向交易中的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才生效。如合同中的储备粮被政府调用,本次购销合作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中标方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

3.3 出库期限: 202 6 年 4 月1日-202 6 年 7 月 31 日完成出库。

3. 4 交收地点:江苏薛埠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指定库点。

三、参与资格

1、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合作权利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 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交易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 5 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5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5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 20 元/吨 , 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京市分行

账号:20332999900查看完整信息

(二) 竞价阶梯及 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 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手续费1.5‰,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 一 )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 自主交割 ,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内 (2025年12月20日) 按按到货进度付款。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 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 采购方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内按到货批次逐批付款。供货方凭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关接收凭据至采购方结算。 双方交收完毕后江苏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采购阶段的保证金。

( 二 )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 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 ,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扣除手续费部分保证金 (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 。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合作协议》中内容为准,买方在交割期内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开具出库单后办理出库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合作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 合同履行需先执行采购合同,再执行销售合同,如采购合同违约,销售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四)交易双方购销合作执行内容以线下合同(合同如附件公示)为准, 通过 竞价产生的购、销双向合同价格 固定 不变,价差固定不变 。 若 实际收购时根据行情进行调整入库价格,交易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由本次竞价交易结果确定在合同入库价基础上的回购价格及价差,若重新确定入库价格,相应回购价格为实际入库价格+本次交易确定的价差。实际销售(回购)价格与成交合同价格的价差由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自主交收该部分货款完成,交易双方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八、联系方式

江苏薛埠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唐经理查看完整信息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查看完整信息

李佩璇 查看完整信息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查看完整信息 (财务部)查看完整信息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 25 年 11 月 20 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地方粳糯稻购销合作交易清单-江苏薛埠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粳糯稻).xlsx

附件三:购销合作协议(1年期粳糯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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