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关于南京分行大楼电梯更换改造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2025-11-20
项目名称: 徽商银行关于南京分行大楼电梯更换改造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LZC-3172095014
招标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项目地区:江苏 南京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因业务发展建设需要,现对“徽商银行关于南京分行大楼电梯更换改造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2、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南京分行大楼电梯更换改造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3、招标编号:WLZC-31720950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选择一家供应商。5、招标内容及预算:拟将对分行观光电梯进行更换,最高投标限价696000.00元;具体设备清单、服务要求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事业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要求:如投标人是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以下(1)或(2)项资质:(1)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2)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电梯制造、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如投标人非电梯制造商,除电梯制造商满足上述要求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范围须包括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及提供电梯制造商的授权书。3、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历史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也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具有一个电梯采购安装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4)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6、投标人未被安徽省及江苏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列为限制投标的(有效期内),出示承诺书,格式自拟。7、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理投标的相关情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上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工作日)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转账时请备注“徽商银行关于南京分行大楼电梯更换改造的采购项目标书费+投标人名称(可简写)”;公对公请支付以下账户,其他支付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开户名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峰路支行银行账号:520785查看完整信息注:开具文件费发票请扫描招标公告附件二维码,详细准确填写投标人信息;电子发票将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统一开具发送至电子邮箱,请注意查看保存。3、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包含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和被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和邮箱,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副本、标书费转账记录。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具体操作参见徽商银行官网“集中采购-招投标平台”新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cggl/cms/ )。4、最终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查意见为准。四、开标日期及地点开标日期:2025年12月11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招标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与九华山路交口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联系人:徐工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备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后,还需要登录徽商银行官网“集中采购”在新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cggl/cms/ )注册登记,如供应商已在徽商银行旧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应根据《关于启用新版采购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登录新版集中管理系统补充完善注册资料,若供应商未注册登记或未补充完善注册资料,导致后续投标失败,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由此导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