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6-01-08
项目名称: 邳州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JSZC-320382-JSRY-T2025-0028
招标公司: 邳州市公安局
采购标的物: DNA实验室试剂耗材、实验试剂耗材
项目地区:江苏 徐州
项目概况
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JSZC-320382-JSRY-T2025-002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01-1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82-JSRY-T2025-0028
项目名称: 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135.5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35.57万元
采购需求:
邳州市公安局 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为保障DNA实验室检验鉴定工作顺利开展,需要采购一批实验试剂耗材,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因产品性质特殊,本次供货要求为按批次供货,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每批次提出产品数量后3日内将合同标的交付至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1-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6-01-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邳州市第四开标室(不见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北京时间09:3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谈判文件 提供期限届满后 , 仍可以 下载谈判文件, 期限届满后下载的 谈判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宋雅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绿地商务城 D座五楼
(三)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七)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386716df-ad19-4b82-baeb-be187e6be4ce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邳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邳州市银杏大道锦江广场对面
联系人:刘琛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瑞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11号徐州高新区办公大楼409
联系人:孙玉琦、宋雅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玉琦、宋雅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