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伯镇崔桥村河道清淤,庄台环境整治工程交易公告
- 2026-01-09
项目名称: 邵伯镇崔桥村河道清淤,庄台环境整治工程交易公告
招标公司: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崔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道路工程、监控安装、河道清淤庄台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地区:江苏 扬州
邵伯镇崔桥村河道清淤、庄台环境整治工程 已经批准 , 所需资金已落实。 江苏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崔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的委托 具体负责本工程 的 招标事宜 , 现 通过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邵伯镇 崔桥村河道清淤、庄台环境整治工程 。
2 、工程地点:扬州江都区 邵伯镇崔桥村 。
3、招标范围:本项目含庄台环境整治、监控安装、道路工程等。以上 具体 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
4、 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 质量要求: 合格。
6、 本工程预算 价为 166440.16元,招标 控制价 ( 最高投标限价 ) 为 166440.16 元 , 投标 报价不得高出 最高投标限价 ,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年底付合同价的60%,余款第二年年底付清,付款时须提供正式税票。
工程保修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
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甲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9、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
10、施工矛盾等问题由发包人承包方共同协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矛盾费用及施工方过错造成的设施损坏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资质 ;
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6 、社保部门出具的 投 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 的 近 三 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的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
7、 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投标人在 报名当日及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9 、投标人不属于正被 “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需提供的资料
1、 公示时间 : 202 6 年 1 月 9 日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
2、 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 /nccqjy/member/login.do )。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及 审 查 时 间: 2026 年 1 月 16 日 上午 9: 0 0-11: 0 0 , 下午 2:00-4:00 其余 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 82号)。
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 材 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共一式三份,具体如下:
(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授权委托书
( 2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 3) 企业 营业执照
( 4)企业资质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证书 及其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社保部门出具的 投 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 的 近 三 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的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5、 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元 /份 ,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四 、资格审查
1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 3 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五 、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21 日 09 时 3 0分。
2、开标时间: 2026 年 1 月 21 日 09 时 3 0分。
3、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15 00.00元。现 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 在 2026 年 1 月 16 日 下午 4 : 0 0前,按 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单位不得 参加现场开标。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 户返回);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 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
缴纳方式:企业需用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在线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七 、其他事宜
1 、 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 、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3 、 投标人 自行 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本项目详情解释权归: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崔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5 、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 /)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村公示栏张贴。
八、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崔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6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