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超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淮安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项目标识标牌反光膜更换服务采购公告
- 2026-01-12
项目名称: 淮安超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淮安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项目标识标牌反光膜更换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淮安超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标牌反光膜更换服务
项目地区:江苏 淮安
淮安超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淮安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项目标识标牌反光膜更换服务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12 15:41 浏览 次
淮安超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6 年淮安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项目标识标牌反光膜更换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 、采购范围及要求: 2026 年淮安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项目标识标牌反光膜更换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报价清单,采购人有调整的权利)。
2 、项目地点:淮安工业园区内 (道路标识牌、铭牌反光膜零星更换)。
3 、质量标准: 承包人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除满足设计及采购人要求外,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反光性能符合 GB/T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要求;反光膜必须具备良好的耐候性,必须符合 GB/T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中加速老化 1800 小时的耐候性能。反光膜在极昼、极夜、强风、低温、强紫外等恶劣自然现象作用 12 个月内,表面无破损、脱落,外观质量、光度及色度性能仍然符合 GB/T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要求; 最终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4 、采购控制价:本次采购总价最高限价为 11 万元(含 9% 税),采购人不接受超过该价格的报价。
5 、付款方式:按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量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
6 、工期 / 供货期 /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期内,如实际执行金额达到中标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施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 “ 信用中国 ” 网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查询结果为准);
4. 其他须知
( 1 )不同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
( 2 )不同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监事、高管)不得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
( 3 )供应商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不得与招采单位的职工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
5. 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在自愿遵守本采购采购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家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如投标人在中标后被查出不符合以上要求,我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 供应商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国资采购平台)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2.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1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3. 文件递交方式及需提交的文件: 提供报价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视要求内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响应函、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开启
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中相应的供应商窗口递交文件和报价, 上传文件为 PDF 盖章版扫描件 ,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3. 询价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五、评审办法:
1.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2. 投标单位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清单自主报价。
3. 本次报价应为报价人向采购人提供列定规格材料的综合费用体现。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机械费、管理费、维修费、、人员保险、税金等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列定的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4. 若“评标价”相同且最低,由采购人电话联系报价相同的单位,进行二次报价直至确定中标单位。
六、特别说明:
1. 本项目可能因实际需求变更等原因终止采购,若发生此类情况,采购方将通过招采平台发布终止公告,并书面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具体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2. 有效报价不足三家,采购人按流标处理。
3. 本次采购,不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联系:邓工 查看完整信息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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