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档案整理外包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 2026-02-02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档案整理外包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青枫采磋-2026007
招标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
采购标的物: 数字化加工、档案整理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常州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档案整理外包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6 年 02 月 13 日 13时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青枫采磋 -2026007
2.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档案整理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
4. 预算金额: 60.00万元/3年(即20.00万元/年)
5 .最高限价 ( 单价控制价 ) : 简易整理 22.00元/盒;整本加工50.00元/盒、数字化加工(按页扫描)70.00元/盒、数字化加工(按类扫描)120.00元/盒。
供应商的各类别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类别单价控制价,否则为无效响应。
6 .采购需求:本项目是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 档案整理外包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对 2026 年至 2028年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形成的档案进行统一整理、数字化扫描和归档,以便于后期保管和利用 , 以及完成项目要求的其他工作。
7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拟自 2026年03月01日起至2029年02月28日止) ,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限总累计不得超过三年; 确认 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9. 落实 政府采购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10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6 年 02 月 02 日至 202 6 年 02 月 09 日 ,每天上午 8:30至11:30 , 下午 13 :30至 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 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
3.方式
( 1 )现场领购: 供应商 提供领购资料至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 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办理,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磋商文件。
( 2 )线上领购:线上领购的 供应商 需将领购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qf@czqfzb.com,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经代理机构回复无误后,供应商需将领购费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收到领购费汇款凭证后发放磋商文件。
4.领购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现场领购提交原件加盖公章,线上领购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格式请至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中心”页面自行下载):
( 1 )领购申请表;
( 2 ) 保证金退款信息表。
提醒:供应商应在上述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汇款及领购文件事宜,因供应商未按时间要求完成相关事宜,则无法领购文件。
5.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6 年 02 月 13 日 13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 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 5栋202 室)
五、开启
1.时间 : 2026 年 02 月 13 日 13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 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 5栋202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
( 1) 磋商保证金数额 : 人民币 壹万壹仟零柒元整 ( ¥ 11007 .00)
(2) 收款单位: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钟楼支行
收款账号: 808 00188 000 172788
( 3)磋商保证金 到账 截止日期 : 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4)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 到账
( 5)保证金交纳备注或摘要:磋商 2026007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从公司 对公 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 账 户并 到账 ,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 .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 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 2)标前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2 026 年 02 月 10 日 11 时 30 分 前 以书面原件形式递交至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注:提疑文件: ① 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② 以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文件)。
3 .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 供应商名称 不接受修改 。
4 .本项目资格后审。
5. 公告发布媒体:常州 青枫 招标有限公司网 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
地址:常州市竹林北路 256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 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 5栋202 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qf@czqf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