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碳源采购公告
- 2026-03-09
项目名称: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碳源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HAZC-2023060090-JK
招标公司: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碳源
项目地区:江苏 淮安
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碳源采购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碳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ZC-2023060090-JK
2、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碳源采购
3、预算金额:贰佰伍拾万元整
4、最高限价:贰佰伍拾万元整,按暂定总数量3800吨报价,单位限价650元/吨,投标人报价时应分别报出总价与单价,最终按实结算(根据总报价/3800计算,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
5、采购需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碳源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备注:本次招标采用现场审查的方式,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投标人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5日下午14:30分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
3、开标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景会寺对面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体: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联系人:胡主任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B27-2
联系人:潘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条。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