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部江海沿线绿道路线前期研究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2026-03-09
项目名称: 南通市东部江海沿线绿道路线前期研究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司: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采购标的物: 绿道路线前期研究
项目地区:江苏 南通
南通市东部江海沿线绿道路线前期研究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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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东部 江海沿线绿道路线 前期研究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的 南通市东部 江海沿线绿道路线 前期研究 已经由 市政府 批准进行项目前期研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包的 前期研究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研究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南通市。
2、 研究内容:包含 南通市东部 江海沿线 绿道路线 和 通京大道提升改造。
3、 研究目的: ( 1)南通市东部 江海沿线 绿道路线: 为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公共空间需求,建设我市沿江地区高标准骑行绿道, 并实现与五山地区交通系统衔接贯通, 同时为未来举行的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南通段等国际赛事奠定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开展此次前期研究工作。 ( 2 )通京大道提升改造工程: 现状通京大道为快速路,双向六车道,其中钟秀路以及人民路交叉口均设置了跨线桥,跨线桥规模为双向四车道。目前钟秀路 —教育路段交通拥堵严重,本项目旨在通过对通京大道(钟秀路—教育路段)进行深入的交通诊断与方案研究,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综合性改造方案,以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贯通人行系统、改善交通秩序。
4 、 工程规模:( 1)南通市东部 江海沿线 绿道路线:连接崇川区( 含五山地区) 、市经济开发区、海门区、启东江堤岸线,全长约 100km。主要包括骑行道贯通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完善。(2)通京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通京大道(钟秀路—教育路),长约2.4km。
5、 前期研究周期: ( 1)南通市东部江海沿线绿道路线前期研究: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2 个月内提交初步研究成果报告,并按照招标人具体时间要求,向主管部门进行研究成果汇报;研究成果通过主管部门论证或评审后 10日内提交最终研究成果报告。(2)通京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前期研究: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前期调查及设计方案等成果,并按照招标人具体时间要求,向主管部门进行设计方案汇报;设计方案获主管部门确认后1个月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6 、质量要求:深度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
三、招标范围、内容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内容:
1.1 南通市东部 江海沿线 绿道路线 招标范围、内容:
( 1)编制方案,包括选线方案、相关的骑行配套设施(交通设施、骑行驿站等)及其他建议,形成研究成果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或评审。
( 2)与方案相关的调查、研究等其它工作和后续服务工作。
其中:
①方案应包括多方案比选,深度须达到相关规范要求和国际赛事的要求。
②研究成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调查(必要的地形图修测、测量)、用地、拆迁等限制性因素摸排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
③协助招标人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包括后续设计阶段的交接工作)。
1.2通京大道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内容:
( 1)完成工程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
( 2)与方案设计、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的调查、研究等其它工作和后续服务工作。
其中:
①方案设计应包括多方案比选,设计深度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的要求。
②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含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其所需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状调查(含现有管、杆线调查)、资料收集、必要的地形图修测,用地、林地调查及其初步勘界、文物和古树名木调查等,对投资匡算和投资估算等专题分析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需达到《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的要求。
③协助招标人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包括后续设计阶段的交接工作)。
2、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 。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以下有效的证书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市政专业 (道路 或 桥梁 或规划专业 ) 高级工程师职称。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02 1 年 1 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投标单位任职期内承担过建安造价6000万元(或合同额120万元)及以上的单条城市主干路设计业绩,并且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以往工程设计中无不良记录。
业绩认定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及项目负责人名字的,则投标人须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如所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本次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联合体牵头人。)
4、 项目负责人,道路、桥梁、给排水、造价专业负责人以及其他咨询人员,团队总人数不少于 8人, 提供咨询单位承诺书 。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单位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 2025年 1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 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8、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 6 年 03 月 30 日 14时00 分 。
2、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资料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其他交易”栏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03 月 30 日 14时00 分 ,递交地点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 108号万科壹中心8楼北区)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 栏目上发布。
九、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
十、特别提醒
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工农路 235号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 108号万科壹中心8楼北区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陈婷婷、 董安国
电话
电话
202 6 年 03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