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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湖县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暨专项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3-09

项目名称: 2025年金湖县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暨专项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金湖县国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及专项审计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暨专项审计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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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湖县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暨专项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9 17:25 来源:金湖县国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国资办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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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金湖县国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2025年金湖县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暨专项审计项目进行网上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金湖县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暨专项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JHXGKSY-20260302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开展县管国有企业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专项审计、内控事项专项审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二)最高限价总价: 66.55万元。

本项目设置三个标段,各标段最高限价如下所示:

一标段:国控集团财务决算审计及专项审计报告(53户,最高限价34.45万元);

二标段:国尧集团、国金集团、金发集团财务决算审计及专项审计报告(34户,最高限价22.1万元);

三标段:国控集团、国尧集团、国金集团、金发集团内控事项专项审计报告(4户,最高限价10万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和各标段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注:本次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不再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以此类推。开标评标按一、二、三标段顺序进行。

(三)服务期: 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二标段中金湖国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县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淮安市金晟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财务决算审计报告需在2026年4月8日前完成)。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采购;(不是联合体参加即可)

(三)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县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承担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与被审计企业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并与被审计企业规模、业务内容相适应。在规定工作期间,有能力调配足够工作力量,按照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近三年没有被省、市、县国资委(办)限制审计业务、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因其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参与项目审计人员无行业惩戒等不良从业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除上述两条外,二标段的供应商须具有证券期货机构审计业务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资质要求必须提供,有一项不提供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四、采购信息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将报名材料在2026年3月19日17:30前(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递交至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逾期将不接受报名。(如无法现场报名,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095766867@qq.com)

(三)报名成功后,采购文件将从邮箱发送,请供应商自行查收。 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响应文件。

(四)报名材料:

1.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格式后附)

2.投标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采购有关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6年3月20日9:00。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同开标地点):金湖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开标三室。

3.本次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4.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注:逾期递交的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汪女士、王女士

(2)联系电话:86893800、86809765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陈工,电话:86986001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陈工,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联系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4)电子邮箱:2095766867@qq.com

七、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开标。

3.如投标人无法到现场参与开标,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将投标文件邮寄至采购代理处,但无法对开标现场提出任何形式的质疑。

八、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一标段代理费4000元,二标段代理费3000元,三标段代理费2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附件.docx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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