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26年零星地块整治提升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 2026-03-10
项目名称: 通州区2026年零星地块整治提升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D3206查看完整信息01001
招标公司: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零星地块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地区:江苏 南通
通州区 2026年零星地块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通州区 2026年零星地块整治提升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D3206查看完整信息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州区 2026年零星地块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数据投审 [2026]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通州区 2026年零星地块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通州区 2026年零星地块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南通市通州区城区内
2.3 建设内容: 建成区范围内零星地块、街旁节点绿化、新建小区围墙外绿化、市政工程道口移苗、管线维修改造移苗、河道整治项目两侧绿化迁改、提升,待出让地临时绿化、城乡环境整治等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 /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500万元(含中标人代为支付的招标代理费人民币5080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2026年 4 月 8 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一般单块地段一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 1)园林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
( 2)乡镇级职称除外,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 3)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 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 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1自 2024 年 3 月 1 日以来(近 2年内),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4.2自 2025 年 3 月 1 日以来(近 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 2021 年 3 月 1 日以来(近 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后同)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
3.5 本工程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均值入围法。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 4 月 1 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4 月 1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
( 5)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结合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建工大厦 10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润和大厦 8楼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俞先生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朱亚姝
邮编: 226300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邮编: 2263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