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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雅思课程授课服务招标公告

  • 2026-03-10

项目名称: 雅思课程授课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2026012

招标公司: 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采购标的物: 雅思课程授课服务

项目地区:江苏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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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雅思课程授课服务

二、项目编号 :F2026012

三、采购人 :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03室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suli@

具体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kypeng@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对象:苏州大学所有出国留学培训、中外合作办学等项目学生。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服务商数量:2家。

4.授课地点:苏州大学各校区(学校为服务商提供免费教学场所)。

(二)服务要求

1.教学课时(45分钟/课时)

(1)本科生:每年计划安排2个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0人,正课课时量每班不超过500课时/年,辅导课课时量每班不超过700课时/年;

(2)硕士生:每年计划安排4-5个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0人,正课课时量每班不超过200课时/年。

正课授课内容:系统讲授雅思听、说、读、写四大模块的核心知识点、解题方法与应试技巧。

辅导课授课内容:针对正课内容进行答疑巩固、练习讲评、薄弱项针对性辅导与模拟训练。

本次雅思课程授课服务作为学校现有雅思教学能力的补充,将根据每年招生情况,调整教学开班计划,教学课时安排以学校实际需求为准。

2.师资要求

原则上每班配备听、说、读、写四科授课教师,服务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设培训科目,每班配备至少1名助教。

(1)授课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学经验丰富(三年及以上教龄),持有雅思实考总分7.5分及以上成绩,且所授单科实考分数7分及以上;

(2)助教:持有雅思实考总分7.0分及以上的成绩,且单科均不低于6.0分。

3.管理要求

(1)服务商设立专业服务团队,为学生提供全面服务与支持,包括教学、课后答疑、作业批改、学习进度跟踪、成绩录入、在线资源分享等;建立反馈机制,及时解答学生疑问,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2)授课教师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制度,落实学生考勤管理,维护课堂纪律,做好学情反馈。如遇突发情况,教师应第一时间采取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班主任及学校相关部门汇报。若授课教师出现不服从学校管理、违反教学管理制度等行为,学校有权要求服务商更换授课教师,直至符合学校要求为止。

(3)合理制订教学方案,确保授课质量,提供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考评标准、考试大纲。

(4)接受学校的课堂教学督导和督学,接受学校及学生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在学期期中、期末及关键教学节点结束后,配合学校组织测试,并完成试卷 设计 、试卷批阅、成绩统计、分析及跟踪评价等工作。测试以课程核心知识点为基础,结合多样化题型科学设计,真实反映学生学习成效。基于测试情况,向学校提供学情分析报告,系统识别教学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教学方案。

(6)定期整理并移交各教学班级的档案材料。服务商对学生个人隐私信息及教学过程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外泄或另做他用。

4.其他要求

(1)为学校提供服务的授课教师及助教等所需的办公用品、食宿、交通、酬金等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2)为学校提供服务的授课教师及助教等人员安全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防事故、水电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均由服务商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3)服务人员应注意自身言行,不得在教学过程中涉及意识形态、民族歧视、不当言论。如因中标服务商教师、助教的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中标服务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服务商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向学生推荐校外语培辅导及留学机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合作。

(5)服务商为本项目配备授课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方可实施。

(三)报价及结算

1.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服务商按正课教学与辅导课教学服务分别报价,为每班每课时应付服务费标准(单位:元/班/课时),报价包含培训费、资料费、管理费、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除教学服务费外,学校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费用支付

(1)学校根据实际授课课时按实结算,授课费=授课课时*中标单价。

(2)每学期期末,学校支付本学期学校实际授课费的90%,剩余10%,根据考核情况分阶段发放(考核方法详见附件1):

①过程性考核:3%;

②年终考核:7%。

(3)教学过程中如发生教学事故(教学事故认定参照《苏州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苏大教〔2024〕93号)),将按教学事故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教学事故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

(四)履约保证金

1.为确保本项目顺利执行,服务商在中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大学

账号:32560查看完整信息25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苏州苏大支行

若未按时缴纳,学校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顺序另行确定其他中标单位。

2.合同期内,服务商出现教学事故,学校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予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商在合作期内未出现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3)。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注:

(1)在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

(3)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4)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

3.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价格分(30分)

1.针对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服务类)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③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投标单位就正课教学与辅导课教学服务分别报价:

(1)正课教学服务:满分20分;

(2)辅导课教学服务:满分10分。

3.评标基准价:上述报价中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各项内容的满分。

4.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项内容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各项内容的满分。

5.综合价格分为上述两项价格分之和。

(二)综合实力(40分)

1.人员配备(25分)

(1)师资数量(10分):根据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进行综合评定,听、说、读、写四科教师配备充足,能有效保障项目实施的,得10分;教师配备较充足,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7分;教师配备有欠缺,难以保障项目实施效果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2)师资资历(15分):拟投入的教学团队教师雅思考试总成绩≥8分、单项不低于7.5分,且在英语培训行业从业5年及以上者,每提供一人,得3分,最高得15分。

注:须提供人员清单、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从事英语培训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近一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业绩(10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定,每提供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同一服务单位业绩不重复计分)。

3.服务评价(5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202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服务反馈情况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份被服务单位评为优秀或同等级别的证明材料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服务评价复印件,同一单位服务评价不重复计分)。

(三)服务方案(25分)

1.教学方案(5分):投标单位根据学员层次分别设计教学方案,教学内容需涵盖雅思考试的所有知识点,结构清晰、条理分明。

(1)教学内容完整,教学进度安排合理,适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

(2)教学内容较完整,教学进度安排较合理,适用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

(3)教学内容完整性一般、教学进度安排一般,适用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2.教师管理制度(5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教师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定。

(1)管理制度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

(2)管理制度较详细、较具体,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

(3)管理制度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3.教师培训方案(5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教师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定。

(1)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

(2)方案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

(3)方案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4.学生管理(5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学生学习过程(含模考安排、日常管理等)的管理办法、管理流程、管理工具(如软件管理平台)等进行综合评定。

(1)各管理环节清晰、明确,管理过程高效、便捷的,得5分;

(2)各管理环节较清晰、较明确,管理过程便捷的,得3分;

(3)各管理环节模糊的,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5.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案(5分):根据投标单位针对听、说、读、写四门课程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

(1)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分;

(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明确具体,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

(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一般的,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四)增值服务(5分)

根据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在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具体的、实在的服务和优惠措施综合评定,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部分格式详见附件4、5,所有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序装订成册):

(一)投标文件一

1.投标函(原件)。

2.投标报价表(原件)。

(二)投标文件二

1.目录(投标资料与页码对照表,原件)。

2.投标基本情况(原件)。

3.公司简介(包括公司的资质、业绩、获得的荣誉等)。

4.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7)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5.人员配备方案(原件)。

6.服务业绩及评价(复印件)。

7.服务方案,至少包含教学方案、教师管理制度、教师培训方案、学生管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等(原件)。

8.投标单位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一”和“投标文件二”应分别装订和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八、报名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26年3月24日12:00前将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6)发送邮件至suli@。

九、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宜 :

(一)顺丰快递邮寄(建议优先采用)

1.时间:2026年3月31日9:00前寄达;

2.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招标中心苏老师(可请门卫代收)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03室(招标中心)

(二)现场递交方式

1.递交时间:2026年3月31日8:30~9:00

2.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大门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3月31日9:00。

十一、开标时间: 2026年3月31日9:00。

雅思课程授课服务 公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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