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4-24
项目名称: 阜宁县“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阜宁县水务局
采购标的物: 水利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盐城
阜宁县 “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 “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阜宁县无锡路 126号 获取 招标文件, 并于 2026年5月9日9点00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2.预算金额:30万元
3.最高限价:30万元
4.项目概况:根据苏水党〔2025〕11号《关于印发省水利厅党组2025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全面开展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强化省、市、县规划的上下对接,深化与现代水网规划、区域规划及防洪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贯通融合,确保规划科学合理、能够落地。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编制阜宁县“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30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5.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编制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规划中间成果,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规划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满足规划报批送审要求。
7.服务地点:在阜宁县境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8.工作成果:编制阜宁县“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报告,包含相关阶段性汇报稿(含PPT)、图件、专栏和附件等其他基础资料。项目结束日期应交付以上资料,并满足以下要求:成果内容须符合前述服务内容概况等规定;成果文本必须做到思路清晰、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内容完整、切合 阜宁 县发展实际;编制过程中涉及的重要过程性资料作为成果附件;文本文件、电子文件等格式文本和份数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9.质量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县政府批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二年 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的原件复印件)。
2.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开标时间和地点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4月24日8:00至2026年4月29日18:00(节假日正常);
3.2发售地点:阜宁县无锡路126号,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3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份 ;
3.4开标地点:阜宁县水务局2楼会议室。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6年5月9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6000元;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30万元 。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 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 的基本银行账户。
① 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 20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30%;
② 尾款支付时间:本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并通过县政府批复后支付余款,甲方收到发票后 1个月内:尾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70%。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阜宁县水务局
地址:阜宁县阜城大街 72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无锡路 126号
联系人:刘萍萍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刘萍萍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