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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锦丰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6年光明村民生工程招标公告

  • 2026-04-24

项目名称: 2026年光明村民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张家港市锦丰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民生工程

项目地区:江苏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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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光明村民生工程 (项目名称) 2026年光明村民生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SZ-JF-GK-2026-GC-0007-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光明村民生工程( 项目名称 )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 张家港市锦丰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人为 张家港市锦丰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自筹 /财政 )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2026年光明村民生工程 ( 标段 名称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招标代机构名称 )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 施工 招标事宜。

2.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标段名称: 2026年光明村民生工程;

2.2 建设地点: 锦丰光明村;

2.3 建设内容: 混凝土道路、沥青道路、碎石道路、公厕、护坡等 。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 . 5 工程规模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 混凝土道路、沥青道路、碎石道路、公厕、护坡等 。

2 . 6 工程 合同 估算价(万元) : 6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同工程规模;

2 . 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小 型 □ 中 型 □ 大型 □特大型

□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

2 . 9 工期 : 8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 承包资质 叁 级及以上 , 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 . 3 资格审查 其他 条件:

3.3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3.3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3.3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 可选 条件:

□ 3.4 .1 □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 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 ; 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 ; 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 适用于招标项目) 、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 证明 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 注: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 1 )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 2 ) 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 3 )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 4 )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 3.4 .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2年内),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 3.4 .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4 . 4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 5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 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 为 C 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招标文件 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 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张家港市限额以下 (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TPBidder/memberLogin 。

7. 投标 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5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 . 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 递交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将拒绝接收。

8. 其他 要求 要求 或说明

本项目 设计单位为 / , 本项目 监理单位为 /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1本次 招标 公告同时在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网 、苏州 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2本次 招标 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 联系方式

10 .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张家港市锦丰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 锦丰 镇 光明村 地 址: 张家港市 公园路 197 号 5 楼

联 系 人: 郭天恩 联 系 人: 蔡心怡、严勤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 严勤

邮编: 2156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15600

电子邮箱: 524063227 @qq.com

10 . 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党政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科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10.3异议渠道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盖单位公章 ): 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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