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众隆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城花园一期河道栏杆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 2026-04-24
项目名称: 南城花园一期河道栏杆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苏州众隆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河道栏杆安装工程
项目地区:江苏 苏州
苏州建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 苏州众隆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 南城花园一期河道栏杆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 ZG0104SZJL2026099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临湖镇
2.1.2建设规模: 约16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16万元
2.1.4 总期限要求: 60 日历天;其中:
施工开工日期: 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 南城花园一期河道栏杆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格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投标申请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4)企业业绩: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装饰装修除外),质量为合格。时间为2023年0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资料,合同证明材料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和查询路径,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核查。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级及以下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3.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
3.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预审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本次招标拒绝最新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如有)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预审材料于2026年05月06日上午10:00至11:00到苏州市吴中区世茂石湖湾花园398幢递交材料,预审材料如下(每页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时签到或提供预审资料不齐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邮箱);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的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2025年10月至2026年4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4)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6)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5年10月至2026年4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7)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资料,合同证明材料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和查询路径,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核查 。
(8)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截图(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查询须为资格预审当天查询,图片包含查询日期)
(9)投标企业在提交资格预审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投标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将保证金与资格预审资料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合格。如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早于发布公告时间,报名资料将被拒收(相关复印件请附在报名材料内)。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所有资料提供原件核查(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地址。报名时提供原件核验,未提供原件核验的资格预审不通过。
4.2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三家以上九家以下(含九家)全部入围,九家以上抽签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3抽签入围时间:另行通知。
4.4抽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1008号二楼会议室。
注:本次抽入围将采用视频直播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对面抽签,请各投标单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app。
4.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待抽入围结束后的1-2个工作日将另行通知
4.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发送
4.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5.2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5.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1楼 苏州市吴中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2
5.4接收人:苏州建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1楼 苏州市吴中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吴中区农交中心-开标室2
6.3书面投标文件: 正本份数为壹份,副本份数为叁份(正、副本均为投标文件的全套)
6.4电子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彩色PDF扫描件一份,以U盘形式提供。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3000.00元)
7.2保证金缴纳信息:保证金缴纳信息:帐户名:苏州建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89080078801700000880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7.3缴纳方式:投标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将保证金与资格预审资料一起递交(相关复印件请附在报名材料内)。注:缴款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方式缴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合格。如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早于发布公告时间,报名资料将被拒收。
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期望值、履约保证金
8.1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15.50074万元
8.2招标人期望值: / 万元
8.3履约保证金:无
9.联系事项
9.1招标人:苏州众隆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2联系人:陈玉玲0512- 66291315
9.3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建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世茂石湖湾花园398幢
联系人:夏文静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0.其他事项
10.1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资格预审 。
10.2对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委托投标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
10.3公示媒介:苏州农村阳光招采服务平台 /#/。
10.4本公告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5月06日。
备注:1、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者,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单位;未入围者或虽入围而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退还。
2、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不参与开标的直接进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以后临湖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3、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资格预审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