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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数字化集成项目25029970862754473301(第二次)招标公告

  • 2026-04-24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数字化集成项目25029970862754473301(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设备材料集成服务数字化集成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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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数字化集成项目250299708627544733 01(第二次) ,(招标编号: JSBBFA202604200052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的需求,现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数字化集成项目250299708627544733 01(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数字化集成项目250299708627544733 01(第二次)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数字化集成项目250299708627544733 01(第二次)所涉及的施工服务及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4399131.00元(不含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的规模、标的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项目地点:昆山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2.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规范。

1.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在接到招标人开工书面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要求完成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交付;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

1.2.4★质量保证期: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中标人按要求提供免费维护。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数字化集成项目250299708627544733 01(第二次)

集成服务

-

1

昆山

60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个。

1.4本项目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399131.00元人民币(不含税),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 2.1.4 本次招标 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无

(2) 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年(含)以上。 (3) 2.1.6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须具备由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证书如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须提供换证后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3)投标人派驻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所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公司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及以上证书,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投标人须提供派驻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若中标本项目,上述所有人员均参与本项目建设。

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投标人承担的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05月0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5月0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5月0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自2024年05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

(2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 2.3.3 投标产品 2.3.4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4月25日00时00分00秒 至 2026年05月07日0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 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15日09时3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2检测相关费用: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山市前进中路388号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

邮 编: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于旸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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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uyang_xm@cicdi.cn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010001045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 行政监督部门 10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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