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第二批)
- 2026-04-24
项目名称: 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第二批)
招标公司: 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排水防涝工程
项目地区:江苏 盐城
[0]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第二批)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9250002000139001 项目名称 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第二批)
标段编号 E3209250002000139001001,E3209250002000139001002 标段名称 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第二批)一标段,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第二批)二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5月13日
工程类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 已由 建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建政服投资 [2025]20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第二批) 一 标段 、 二标段 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第二批) 一 标段 、 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第二批) 二 标段
2.2 建设地点: 建湖县境内
2.3 建设内容: 新建排水管网,改造修复雨水管网,新建泵站,改造泵站,新建雨水井,改造雨水井,新建明沟,新建污水管网,改造污水管网及道路恢复等工程的施工 。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雨污水管径 ≤1200mm 。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一标段 2452.01万元、二标段2404.46万元 。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工程共划分成二个标段 [一标段:包括科创园1号路、科创园2号路、秀夫路;二标段:齿轮厂家属区及花园巷居民区、南门巷小区、向阳二巷、长治巷、供电局家属区、化肥厂家属区、湖中路、兴建路、汇文路、丰收路]。招标范围说明新建排水管网,改造修复雨水管网,新建泵站,改造泵站,新建雨水井,改造雨水井,新建明沟,新建污水管网,改造污水管网及道路恢复等工程的施工 。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大型
2.9 工期: 9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6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从2026年 2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自 2023年 4月1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小于 1900万元的 市政雨污水(或污水或雨水)管网工程 业绩或市政工程单项合同中包含不小于 1900万元的 雨污水(或污水或雨水)管网 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5.3 。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 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建湖县 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申请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一阶段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
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1.2
评标入围
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 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20家时,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二、方法三 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7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8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 15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 “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投标人业绩: 2分
投标报价: 9 8 分
不良记录: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 6 % 、 9 7 % 、 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预算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 、 70% 、 75% 、 80% 、 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 、 9 6 % 、 9 7 % 、 98% ;
K2的取值范围为: 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5% 。
上述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的招标预算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不可竞争部分为 0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评标基准 价 如果大于最高投标限价,应将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 价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投标报价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
工程业绩
投标人自 2023年 4月1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小于 1900万元的 市政雨污水(或污水或雨水)管网工程 业绩或市政工程单项合同中包含不小于 1900万元的 雨污水(或污水或雨水)管网 工程业绩。每 提供 1 个得 2 分,最多得 2分 。 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5.3。投标人业绩不得与资格审查业绩为同一业绩,投标人提供业绩最高数量为 2 个,请投标人审慎选择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评委评审时资格审查表业绩栏按顺序进行审查,超出数量的业绩不予审查计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2分
2.3.4(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9 8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98 分
2.3.4( 3 )
不良记录
不良行为
记录扣分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多标段定标方法:
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兼投不兼中。
( 1)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 2)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
( 3)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 4)不论多少标段采用何种方式定标,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的方法和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的有关系数值,仅抽取一次,多标段共享。
2. 评审标准
2.1 评标入围标准
2.1.1评标入围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标准
2.2.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详细评审
2.3.1分值构成
( 1 )投标人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不良记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4评分标准
( 1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不良记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组建评标委员会
3.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一般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他评标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3.1.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但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3.2.1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在初步评审前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1款列出的评标入围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入围评审,有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如采用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的,具体要求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
3.2.2初步评审
( 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 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 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招标文件需要作出无效标决定的,应当重点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
( 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3.2.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3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①按本章第2.3.4( 1 )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业绩计算出得分 A ;
②按本章第2.3.4( 2 )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B;
③按本章第2.3.4( 3 )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计算出得分 C。
3.2.3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计算细则。)
3.2.4投标人最终得分=A+B+C。
3.2.5投标报价重点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者工程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投标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被否决。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以书面方式提请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阶段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合理的,按照上述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不合理的,可以拒绝招标人的提请并做出书面说明。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3.4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3.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评标争议处理
3.5.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 1)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 2)集体讨论;
( 3)评标委员会成员表决;
( 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同意见以及最终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
3.5.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5.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4. 无效标条款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
(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 7)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9)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 10)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 11)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 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 1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 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 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 17)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 1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2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 21)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 2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 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 25)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含被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 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 27) 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
( 28)未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的;
( 29)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30)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 3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 32)未按格式要求提交《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的;
( 33)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 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除上述无效标条款外,招标人一般不得另行规定无效标条款。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gb-web/#/login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gb-web/#/login。
8.4“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open/#/login 。
8.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 //jsztk/#/login 。
8.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
(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广联达查看完整信息或查看完整信息 ;
(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查看完整信息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查看完整信息 ;
(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 APP盐城专线:查看完整信息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 /jszb)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以及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 ( :8099/) 同步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建湖县城南新区双湖公园南侧公安路 3号11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近湖街道秀夫南路 1221号
项目负责人: 商运鹏
联系人:商先生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 (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 已由 建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建政服投资 [2025]20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第二批) 一 标段 、 二标段 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第二批) 一 标段 、 建湖县排水防涝工程(第二批) 二 标段
2.2 建设地点: 建湖县境内
2.3 建设内容: 新建排水管网,改造修复雨水管网,新建泵站,改造泵站,新建雨水井,改造雨水井,新建明沟,新建污水管网,改造污水管网及道路恢复等工程的施工 。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雨污水管径 ≤1200mm 。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一标段 2452.01万元、二标段2404.46万元 。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工程共划分成二个标段 [一标段:包括科创园1号路、科创园2号路、秀夫路;二标段:齿轮厂家属区及花园巷居民区、南门巷小区、向阳二巷、长治巷、供电局家属区、化肥厂家属区、湖中路、兴建路、汇文路、丰收路]。招标范围说明新建排水管网,改造修复雨水管网,新建泵站,改造泵站,新建雨水井,改造雨水井,新建明沟,新建污水管网,改造污水管网及道路恢复等工程的施工 。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大型
2.9 工期: 9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6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从2026年 2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自 2023年 4月1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小于 1900万元的 市政雨污水(或污水或雨水)管网工程 业绩或市政工程单项合同中包含不小于 1900万元的 雨污水(或污水或雨水)管网 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5.3 。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 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建湖县 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申请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一阶段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
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1.2
评标入围
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 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20家时,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二、方法三 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7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8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 15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 “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投标人业绩: 2分
投标报价: 9 8 分
不良记录: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 6 % 、 9 7 % 、 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预算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 、 70% 、 75% 、 80% 、 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 、 9 6 % 、 9 7 % 、 98% ;
K2的取值范围为: 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5% 。
上述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的招标预算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不可竞争部分为 0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评标基准 价 如果大于最高投标限价,应将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 价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投标报价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
工程业绩
投标人自 2023年 4月1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小于 1900万元的 市政雨污水(或污水或雨水)管网工程 业绩或市政工程单项合同中包含不小于 1900万元的 雨污水(或污水或雨水)管网 工程业绩。每 提供 1 个得 2 分,最多得 2分 。 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5.3。投标人业绩不得与资格审查业绩为同一业绩,投标人提供业绩最高数量为 2 个,请投标人审慎选择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评委评审时资格审查表业绩栏按顺序进行审查,超出数量的业绩不予审查计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2分
2.3.4(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9 8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98 分
2.3.4( 3 )
不良记录
不良行为
记录扣分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多标段定标方法:
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兼投不兼中。
( 1)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 2)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
( 3)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 4)不论多少标段采用何种方式定标,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的方法和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的有关系数值,仅抽取一次,多标段共享。
2. 评审标准
2.1 评标入围标准
2.1.1评标入围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标准
2.2.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详细评审
2.3.1分值构成
( 1 )投标人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不良记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4评分标准
( 1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不良记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组建评标委员会
3.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一般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他评标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3.1.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但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3.2.1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在初步评审前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1款列出的评标入围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入围评审,有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如采用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的,具体要求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
3.2.2初步评审
( 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 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 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招标文件需要作出无效标决定的,应当重点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
( 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3.2.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3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①按本章第2.3.4( 1 )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业绩计算出得分 A ;
②按本章第2.3.4( 2 )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B;
③按本章第2.3.4( 3 )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计算出得分 C。
3.2.3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计算细则。)
3.2.4投标人最终得分=A+B+C。
3.2.5投标报价重点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者工程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投标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被否决。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以书面方式提请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阶段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合理的,按照上述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不合理的,可以拒绝招标人的提请并做出书面说明。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3.4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3.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评标争议处理
3.5.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 1)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 2)集体讨论;
( 3)评标委员会成员表决;
( 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同意见以及最终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
3.5.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5.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4. 无效标条款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
(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 7)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9)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 10)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 11)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 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 1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 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 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 17)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 1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2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 21)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 2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 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 25)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含被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 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 27) 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
( 28)未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的;
( 29)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30)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 3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 32)未按格式要求提交《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的;
( 33)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 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除上述无效标条款外,招标人一般不得另行规定无效标条款。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gb-web/#/login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gb-web/#/login。
8.4“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open/#/login 。
8.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 //jsztk/#/login 。
8.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
(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广联达查看完整信息或查看完整信息 ;
(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查看完整信息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查看完整信息 ;
(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 APP盐城专线:查看完整信息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 /jszb)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以及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 ( :8099/) 同步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建湖县城南新区双湖公园南侧公安路 3号11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近湖街道秀夫南路 1221号
项目负责人: 商运鹏
联系人:商先生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 (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