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公告
- 2026-04-24
项目名称: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公告
招标公司: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地区:江苏 盐城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盐财规〔 2019 〕 3 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公开处置一批报废固定资产, 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售。
一、报废物品
电脑、打印机等物品,报废固定资产清单详见附表,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本次处置采取整体打包、一并处置原则,竞买人须对本次所有报废固定资产 统一报价,不接受拆分报价、部分竞买或选择性竞买 ,成交后须按清单整体接收资产。
二、报名方式
请竞买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于 202 6 年 5 月 13 日( 8 : 30-12 : 00 , 14: 30- 15 : 3 0 ),到市 农业农村 局报名并查看物品。
三、处置流程
1. 现场报名,查看物品,领取报价单。
2. 填写 报价 单 并密封,于 202 6 年 5 月 13 日 15:30 - 16:00 交至市 农业农村 局 四 楼会议室(未 按时提交 报价 单 的视为放弃)。
3. 202 6 年 5 月 1 3 日 16:0 0 开标,开标时现场拆封比价并公布结果。
4. 报价最高者为 成交人 ,如发生两家或以上最高报价相同,则现场组织二轮报价,其 他竞买 人可自愿参与,且报价不得低于首轮最高报价,直至产生 成交 人。
5. 如 成交人 现场放弃 竞买 ,由第二高报价人依次递补,直至完成竞价,并现场完成缴款。
四、 竞买 人须知
1. 竞买人应遵守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损坏、擅自挪动、拆解或取走报废物资,否则须 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竞买人 不得以相互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方式扰乱市场秩序 , 一经发现,将取消 竞买 资格。对于 竞买 人恶意串标、围标或 成交 后无故弃标的 , 一经查实,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局各类招投标、公开竞价活动。
3. 成交 后 3 个工作日内, 成交人 在我 局工作 人员监督下自行组织清运。处置资产的拆卸、搬运、运输等费用由 成交人 承担, 我局 不承担任何 相关 责任。
4. 逾期未缴纳款项、未完成清运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我局有权重新处置该批报废资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 弃标 方承担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 6 年 5 月 1 3 日 16:00
地 点:盐城市 农业农村 局 427 会议室
联系人: 陶德俊
联系电话: 1 8961999339
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 106 号
附件: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明细表.xls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6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