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鑫宸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
- 2026-04-24
项目名称: 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
项目编号: BYFFJSZ2026030001
招标公司: 宝应鑫宸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江苏 扬州
[0]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YFFJSZ2026030001 项目名称 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
标段编号 BYFFJSZ2026030001001002 标段名称 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4月29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 (标段名称)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BYFFJSZ2026030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宝应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宝数据投资[202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应鑫宸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扬州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
2.2 建设地点: 宝应县安宜东路3号
2.3 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487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739.7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7601.56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15839.70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1298.5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03.6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36.15 平方米。红线内机动车停车共154辆,红线外设置146辆,均设置地面上,非机动车停车位1249辆,均设置地面上。本次改扩建工程在现状基础上,拆除高压氧舱、老内科楼、影像中心、辅助楼、单身宿舍、康养室、变电所和辅助用房。改造内容包括门诊楼、呼吸道门诊及室外场地。改造范围为室外场地绿化、道路、照明、埋地管网、除呼吸道门诊外的改造单体的外立面、内外门窗、平面布局、装饰装修和消防设施等。呼吸道门诊本次仅外立面修缮,不涉及内部功能和消防设施调整。新建单体为急诊影像楼,液氧站、医废间、康养楼、警务室、风雨连廊、门卫等。(具体详见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总建筑面积24739.7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7601.56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15839.70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1298.5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03.6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36.15 平方米。红线内机动车停车共154辆,红线外设置146辆,均设置地面上,非机动车停车位1249辆,均设置地面上。本次改扩建工程在现状基础上,拆除高压氧舱、老内科楼、影像中心、辅助楼、单身宿舍、康养室、变电所和辅助用房。改造内容包括门诊楼、呼吸道门诊及室外场地。改造范围为室外场地绿化、道路、照明、埋地管网、除呼吸道门诊外的改造单体的外立面、内外门窗、平面布局、装饰装修和消防设施等。呼吸道门诊本次仅外立面修缮,不涉及内部功能和消防设施调整。新建单体为急诊影像楼,液氧站、医废间、康养楼、警务室、风雨连廊、门卫等(具体详见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2000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技术复杂工程
大型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程(含拆除)
2.9 工期: 48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说明)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项目负责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建安造价金额15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非住宅楼、非厂房)施工业绩的(①、须提供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等)、②、合同、③、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造价金额以前述三者中数值最小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说明)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说明。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及标准
合格制: 合格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说明。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相关说明。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4月24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4月29日23时59分。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资格预审公告相关说明与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为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2026年01月至2026年0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即可(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目前处于房建市政新版《标准招标文件》实施过渡期间,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以附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2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宝应鑫宸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宝应县安宜镇叶挺路275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宝应县泰山东路26号院内2号楼2楼
联系人: 王辉 联系人: 徐健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25800 传真:
电子邮箱: 1720237919@qq.com 邮编: 225800
电子邮箱: 2650917391@qq.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徐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通讯地址:宝应县泰山东路26号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 (标段名称)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BYFFJSZ2026030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宝应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宝数据投资[202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应鑫宸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扬州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
2.2 建设地点: 宝应县安宜东路3号
2.3 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487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739.7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7601.56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15839.70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1298.5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03.6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36.15 平方米。红线内机动车停车共154辆,红线外设置146辆,均设置地面上,非机动车停车位1249辆,均设置地面上。本次改扩建工程在现状基础上,拆除高压氧舱、老内科楼、影像中心、辅助楼、单身宿舍、康养室、变电所和辅助用房。改造内容包括门诊楼、呼吸道门诊及室外场地。改造范围为室外场地绿化、道路、照明、埋地管网、除呼吸道门诊外的改造单体的外立面、内外门窗、平面布局、装饰装修和消防设施等。呼吸道门诊本次仅外立面修缮,不涉及内部功能和消防设施调整。新建单体为急诊影像楼,液氧站、医废间、康养楼、警务室、风雨连廊、门卫等。(具体详见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总建筑面积24739.7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7601.56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15839.70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1298.5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03.6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36.15 平方米。红线内机动车停车共154辆,红线外设置146辆,均设置地面上,非机动车停车位1249辆,均设置地面上。本次改扩建工程在现状基础上,拆除高压氧舱、老内科楼、影像中心、辅助楼、单身宿舍、康养室、变电所和辅助用房。改造内容包括门诊楼、呼吸道门诊及室外场地。改造范围为室外场地绿化、道路、照明、埋地管网、除呼吸道门诊外的改造单体的外立面、内外门窗、平面布局、装饰装修和消防设施等。呼吸道门诊本次仅外立面修缮,不涉及内部功能和消防设施调整。新建单体为急诊影像楼,液氧站、医废间、康养楼、警务室、风雨连廊、门卫等(具体详见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2000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宝应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技术复杂工程
大型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程(含拆除)
2.9 工期: 48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说明)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项目负责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建安造价金额15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非住宅楼、非厂房)施工业绩的(①、须提供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等)、②、合同、③、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造价金额以前述三者中数值最小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说明)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说明。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及标准
合格制: 合格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说明。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相关说明。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4月24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4月29日23时59分。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资格预审公告相关说明与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为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2026年01月至2026年0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即可(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目前处于房建市政新版《标准招标文件》实施过渡期间,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以附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2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宝应鑫宸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宝应县安宜镇叶挺路275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宝应县泰山东路26号院内2号楼2楼
联系人: 王辉 联系人: 徐健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25800 传真:
电子邮箱: 1720237919@qq.com 邮编: 225800
电子邮箱: 2650917391@qq.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徐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通讯地址:宝应县泰山东路26号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